資訊法律.不可不知
資訊法律與規範 ~相關法律.您不可不知
隨著網際網路的日漸蓬勃發展,網路上的犯罪及侵權問題日漸嚴重,因此身為一個資訊管理人員必須對相關的法律有些許的了解,才不會在不知不覺中觸犯了相關的法律。在國中小中最常遇到的網路問題有:
一、智慧財產權的問題:主要以著作權法為主。在網路上製作網頁以超文字連結的方式連結到他人網站,不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。但是其他像是圖像連結可能會觸犯著作權法第22條,視框連結可能會觸犯著作權法第22、17條的規定,深層連結可能會觸犯著作權法第16條的規定,最好是經過他人同意。
二、個人隱私問題:我國於1995年8月11日公佈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該法律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。另外,盜用他人之網路遊戲之虛擬寶物依刑法第359條的規定;「無故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,致生損害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以下罰金。
三、盜用他人帳號密碼:盜用他人帳號密碼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39-3條:「意圖為自己或是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布政方法將虛位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設備,而取得他人財產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另外也有可能會觸犯電信法第56-1項的規定。
四、網路毀謗問題:以不當言論發表於網路上觸犯了刑法第310條:「意圖散佈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毀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散佈文字、圖畫前項之罪者,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」
五、垃圾信件問題:國內目前還未見到該相關之法律,唯一可能規範的為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之刑法修訂條文第360條:「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六、其它相關網頁資料 如下:
淺論中小學校不當使用資訊行為類型及其法律責任 http://moe.tnc.edu.tw/~kscg/04.htm
行政機關電子資料流通實施要點 http://www.rdec.gov.tw/misgw/law/c2.html
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電腦作業統一代碼實施要點
著作權法
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
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
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
行政機關資訊安全管理作業原則http://www.rdec.gov.tw/mis/gsnnet/eng/security/SEC-GUID.htm
政府機關資訊安全管理細則
http://www.rdec.gov.tw/mis/gsnnet/eng/security/seclaw.htm
網路安全管理細則
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辦法
各機關資訊作業委外服務實施要點
中央政府各機關、學校、事業及研究機構辦理電腦設備購置或租用原則
